关于开展优秀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10-16 21:09:17           浏览数:0

  各二级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写和选用教材、指导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修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等的重要依据。我校于2020年已完成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随之开展了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为检验和提升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的修订质量,学校将于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1月10日开展优秀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组织形式

  1.各学院自评阶段(10.16-10.30)各学院组织教研室对学校规定参评范围的课程教学大纲做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组织集体研讨、培训、编写指导和初评,确定初评结果。每个专业提交一门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到教务处参与评选。

  2.学校评选阶段(11.2-11.10)教务处负责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全校参评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二、参评范围

  我校所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实验课)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价标准与基本要求

  参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必须由课程负责人亲自组织执笔、任课教师参与编制和研讨、专业负责人进行指导与审核、学院领导组织审定。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可参照《理论(含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附件1)、《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附件2)、《实习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附件3),课程标准编制可参照《核心课课程标准格式及要求》(附件4),评价标准详见“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分表”(附件5)。

  1.参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必须准确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遵循整体性、创新性、实用性、层次性、严肃性五项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2.参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文本表述要力求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3.参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体系结构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应按规定的格式制定,不能单纯服从于某本教材。

  4.参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总体结构与教学环节完整且层次清晰,学时分配合理;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符合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突出,能够反映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性和时代性,覆盖该课程在国家级考试大纲中的内容,体现科研与教研成果反哺教学;教学方法多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习资源供给丰富化,注重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5.参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特别注重“课程思政”。各门课程都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都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中,要以政治认同与理想信念教育、家国情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修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素养与法治意识教育等为重点,对素质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与思政元素表等进行系统设计,从源头上实现价值引领。

  四、奖项设置

  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设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500元。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教务处。联系人:丁生,13376394887。
 

  附件: 1.理论(含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

             3.实习教学大纲格式及要求

               4.核心课课程标准格式及要求

               5.优秀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评分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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