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要求,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决定开展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在大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建设,评选出一批省级特色学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引领更多学校共同提高;进一步促进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大中小学的普及,使中华经典诵吟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并在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引导学生亲近中华经典,使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 强,语言文化素养显著提高;对中华经典的研究阐释、传承创新 更加深入,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研究与国际传播更加广泛。
二、参与对象
全省符合基本条件的小学、中学(含中职学校)、高等学校。
三、基本条件
(一)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标准中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要求,开设相关课程;中华经典诵读、吟诵、讲解内容融入多学科教学。
(二)积极培养中华经典诵读、吟诵、讲解优秀师资队伍,语文教师均能进行中华经典诵吟教学,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处于领先水平。
(三)重视引导学生亲近中华经典,培养学生良好的诵吟习惯,学生具备较高的诵读能力,掌握吟诵基本规则。
(四)自主开发或选择使用的教材内容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课程标准。
(五)将中华经典诵读、吟诵能力纳入师生教学评价,评价标准和方式应有利于引导绝大多数学生培养良好的中华经典诵吟习惯和诵吟能力,激励学生自觉提高语言文化素养。
(六)丰富中华经典诵吟活动形式和内容,形成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中华经典诵吟比赛,成绩突出。
(七)多形式、多方式宣传、展示中华经典诵吟教育成果, 注重营造富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育人氛围。
(八)在中华经典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及创新传播等方面有探索、有经验、有特色。
四、申报要求
省级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评定命名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特色学校建设周期为 2 年。评选限额:本年度拟评选出 90 所省级特色学校,含中小学 80 所(各市限额分配见附件 1)、高校 10 所。
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 2)、全面反映特色学校建设的书面总结、开展活动情况的音像资料等支撑材料(U 盘)。
五、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年度评选分各校自主申报、各市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综合 认定三个阶段。
(一)5 月—6 月:自主申报。
根据本通知要求,各市凡达到“基本条件”的中小学校,报送申报材料至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审核;各高等学校加强本校相关建设,依据“基本条件”开展自评。
(二)7 月—8 月:审核推荐。
各市加强本地区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择优向省语委办推荐符合要求的学校,推荐的学校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自评达到“基本条件”的高校直接报送申报材料至省语委办参评。
报送要求: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8 月 30 日,请各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EXCEL 版、申报表和汇总表加盖市级语言文字部门公章 PDF 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支撑材料寄送至省语委办;申报高校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 PDF 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支撑材料寄送至省语委办。
(三)9 月—10 月:综合评定。
省教育厅在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经公示后,评选出首批省级特色学校。
六、联系方式
省语委办联系人:刘英琦,联系电话:0531—81758333,电子邮箱:sdyb@shandong.cn,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 1 号文教大厦南楼 1002 室
附件:1.2021 年各市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限额分配表
2.2021 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申报表
3.2021 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1 年3月 23 日
附件 1
2021 年各市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限额分配表
附件 2
2021 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申报表
报送市/高校(PDF 版盖公章):
学校名称(与公章一致): 学校类别: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学校类别可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填写。
附件 3
2021 年山东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报送市(PDF 版盖公章): 报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学校类别可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