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组织协调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
2、负责检查各教学部门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各教学部门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学院领导、各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听课制度的实施。
5、负责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6、起草教学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规划、报告与总结等文稿;
7、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重大举措的筹划、组织、实施工作;
8、协助处领导筹备召开教学工作专项会议;
9、负责专业、课程、教研教改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
10、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对优秀课程和特色课程进行重点建设,择优推荐参与校级以上的课程的评选、建设、申报工作;
11、负责校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评审与检查验收及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
12、负责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推荐、管理及鉴定验收工作;
13、负责专业建设规划与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14、教研室建设;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