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3-09 21:37:57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鼓励教职员工积极总结并推广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范围

  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主要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成果,我校所有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取得成果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践成效。

  (二)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突破或创新,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较大示范作用,在校内外具有较大影响。

  四、申报类型

  本届教学成果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类型,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九大类别。

  理论创新类成果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理论等进行研究,多年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省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成果是指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五、申报要求

  (一)注重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本科、一流课程”、新工科、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协同、在线教育等方面实施强化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的成果。

  (二)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向获得省市、国家认可的成果倾斜,向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专业取得的成果倾斜。

  (三)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均为主要完成单位,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提出申请,须在申报前对成果权属性质达成一致。

  (四)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6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六)已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对申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六、评审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积极进行盘点摸排,广泛征集成效明显、创新性强的成果选题。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申报材料,有条件的可邀请专家论证,经本单位负责人审议通过后推荐报送。

  (三)学校将组建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建议。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四)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个人(单位)对教学成果权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向教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教务处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决。

  (五)学校将从符合条件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26日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二)《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四)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五)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请以“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压缩(以“单位+教学成果奖材料”命名)发送到邮箱qdhxjwc@163.com

  联系人:丁生 电话:13376394887。
 

  附件: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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