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 17:32:37 浏览数:0
各学院(部)、各相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了2019年新增校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针对项目开展提出工作要求。
一、 立项项目公布
1.根据《青恒教函〔2019〕19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增校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9年度新增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自9月7日开始,截止到10月7日,期间共收到来自各教学单位及处室提交的62项教研教改立项申请。
2.10月8日至10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后提出修改意见,各项目小组修改并再次提交。
3.10月21日至10月29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确定予以立项项目46项,具体名单见《2019年度新增校级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项目计划表》(附件1)。
二、开展项目工作
1.项目开题工作。为保证我校新增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如期完成,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2019年度新增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有关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组应根据前期下发的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调整完善项目的题目和主要研究的关键问题、创新点和研究计划等,并填写在开题报告书中。
(2)成果完成形式:报告书中的成果完成形式栏,完成形式为论文的应注明“一般学术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
(3)论文的作者单位需署名“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否则不能视为我校教研教改成果,且不计入工作量。
(4)除论文外均需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且重复率不得高于30%。
(5)将纸质版(A4正反面打印)报告书于11月8日前签字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报告书于学院汇总后发送至丁老师邮箱176712996@qq.com。
2.经费使用说明
(1)本次新增校级教研教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
(2)经费预算按项目启动阶段30%,期中检查阶段40%,期末阶段30%掌握使用。
3.结题时间说明
请在预期完成时间内结题,合理安排研究时间,如在预期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项目应提前3个月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不提交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不发放资助经费及工作量。
开展项目工作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