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专业学生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创就业的政策解读活动

    2019-10-21 20:27:04           浏览数:0

  2019年10月21晚19点,信息学院对软件工程专业即将毕业的学生做了青岛市有关创就业政策的解读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青岛市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正常经营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适合的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人员。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社APP网上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休学相关材料。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根据青岛市政策规定,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正常经营满1年且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1名及以上职工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小微企业通过青岛就业网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根据青岛市政策,对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根据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通过本次创业就业解读活动,即将毕业的同学们受益匪浅,并对今后的就业创业之路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让同学们了解并能更好的运用政策,使创业、就业之路更宽广、更顺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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