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

    2021-04-13 20:15:14           浏览数:1219

  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为做好2021 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增列包括截至 2020 年已通过教育部备案审批并招收本科生且尚未进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本科专业。

  二、申报要求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请按《备案意见》的要求,提交《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新增授予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

  三、材料下载及报送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增列工作均通过“山东省政府网”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另行提报相关材料。首次使用“一网通办”时,需先注册账号,如遇到注册问题,请咨询大汗数据公司负责人(18660169789)。

  办理方式如下:

  (一)山东省政府网。搜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批”, 点击“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批”,进入“材料目录”下载所需材料;点击“进入办理”后,登录账号进行申办。

  (二)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省级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分厅”模块,进入“省教育厅”页面,搜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批”,点击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批“办事指南”,进入“申请材料”下载所需材料;点击“申报”后,登录账号进行申办。

  请各单位于 4 月30 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Excel表格和盖章PDF版)提交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璇,0531-81676796  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83161

       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学位办〔2021〕11 号关于做好2021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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