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7 14:10:02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主要手段,是考察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的安排,为保证我校2015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校2015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我校2018-2019学年的教学日历、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我校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时间为16周、非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12周,另外有4周毕业实习。据此,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出题、选题时间
(1)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2日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2018年12月13日、14日组织学生选题。
(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1.工科类专业
(1)毕业设计(论文)
2018年12月17日(第十六教学周周一)——2019年1月18日(第二十教学周周五),共5周
2019年3月25日(第五教学周周一)——2019年6月7日(第十五教学周周五),共11周
(2)毕业实习
2019年2月25日(第一教学周周一)——2019年3月22日(第四教学周周五),共4周
2.非工科类专业
2019年2月25日(第一教学周周一)——2019年6月14日(第十六教学周周五),共16周(含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三)开题时间
1.工科类专业
第一次开题时间:2018年12月28日、29日。
第二次开题时间:第八学期第一周内。
2.非工科类开题必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专业)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向学院(专业)广大教师征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侧重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突出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
2.各专业应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严格执行《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
4.学生到企业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要确定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时,聘请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作为企业指导教师。
5.各学院由学术带头人(无学术带头人的,由执行院长)负责,推进主管、教研室主任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6.各专业需组织专家(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对论文题目、任务书进行审查。
三、其他说明
1.每个专业开题最多分两组,尽量确保每组参加开题的老师人数不少于3人,最好5人以上。
2.考研的学生,可以由学生自愿申请不参加第一次开题,但是,学生必须承诺利用寒假期间查阅资料,及时参加下学期第一周进行的第二次开题。并告知此类学生只有一次开题机会。
3.需要特殊时间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请向教务处申请。
4.中期检查时间为第八学期第八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毕业答辩时间为第八学期第十六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