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9 08:30:00 浏览数:0
一、办理对象
达到降级条件或自愿申请降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包含大学一年级学生)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持《降级申请书》并附家长意见,至教务处学籍科;
2.经学籍科核实材料后领取《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降级流程表》;
3.学生本人携带《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降级流程表》到相关处室办理手续;
4.学生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降级信息确认单》到学院报到上课。
三、办理说明
1.学生申请降级必须经家长认可并签字方可办理;
2.学生申请降级手续需在学期初开学第一周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6:00-17:30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图书馆七楼732教务处办公室,电话:0532-86667031